一、勞務派遣是什么?
勞務派遣是指:擁有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資質的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合作協議后,將勞動者派遣至用人單位提供勞務的用工形式。
二、在勞務派遣中,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應該告誰?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
三、異地派遣社會保險應當如何繳納?
派遣單位所在地與用工單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的,可以由勞務派遣單位的分支機構為派遣工繳納社會保險,沒有分支機構的應由用工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但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若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待遇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經派遣單位與派遣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也可以在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四、派遣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一種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種情況:勞務派遣單位為派遣工繳納工傷保險的,按照《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的規定,應當由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賠償責任。
五、在哪些情況下,派遣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
(2)用工單位退回派遣工,派遣單位重新安排派遣時降低條件的;
(3)勞務派遣單位無法正常開展勞務派遣業務的(如:破產、注銷、清算等)。
六、勞務派遣用工中,用工單位哪些行為被禁止?
(1)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工再派遣到其他單位;
(2)用人單位不得以“承包、外包”等名義,按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勞動者;
(3)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關聯企業派遣勞動者。
七、派遣員工待崗時,派遣單位需要支付工資嗎?
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低工資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八、派遣員工懷孕,用工單位是否可以退回?
派遣員工懷孕的,應當延續至該員工三期結束后才可以退回用工單位。但作者認為用工單位可以與勞務派遣單位在派遣協議中就此問題進行約定并在派遣工入職時將可退回情形明確告知派遣員工。